一、阿華考上公務員,並分配至某國小任職。後來發現,他雖然有身分證,但原本是大陸地區人民,且入籍臺灣未達10年,只好黯然離職。
(一)請問依大法官會議解釋,本件事例除涉及應考試、服公職之人權外,尚涉及何種人權(5﹪)?並請說明該涉及部分的內涵(10﹪)。
(二)如果按老師上課的解說,請問本件事例可能還涉及哪種人權?是為什麼呢(5﹪)?並請說明涉及部分的內涵(10﹪)。
二、某人是桃園市政府員工,一日中午忘記帶到愛妻便當,便走到樓下身心障礙愛心咖啡廳購買午餐。但因為市長正好在接待總統及外賓,故維安人員見到某人穿著夾腳拖鞋、未帶識別證,就上前盤查,並要求出示身分證。具有正義感的某律師正好前來市政府進行免費法律諮詢,看到這情況,就上前要求維安人員不得對某人進行盤查行為。維安人員只好將某人、某律師請出市政府之大門外。
請問:本件事例可能涉及哪些人權(10﹪)?並請逐一說明該涉及部分的內涵(10﹪)。(如果寫到期末考前一堂所講到的部分,額外加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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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按您本學期所學,下列何者應與平等原則較無關聯性? (A) 外籍移工同工同酬。 (B) 原住民族考試可加分。 (C) 僑外生入學應經資格考。 (D) 藥師執業場所限於同一處。 (二) 下列哪部課堂中放映的預告影片,老師並不是在說明「平等原則」? (A) 聲之形。 (B) 驚爆焦點。 (C) 再見瓦城。 (D) 幸福不設限。 (三) 依課堂所述之各該大法官解釋之意旨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 罰娼不罰嫖,違憲。 (B) 非視覺障礙者不可以從事按摩業,違憲。 (C) 色盲者不可以進入警察學校就讀,違憲。 (D) 大陸地區人民要入籍臺灣滿10年才能考公職,合憲。 (四) 如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49號解釋之意旨,未准許非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的措施,並未涉及下列何者? (A) 平等原則。 (B) 人身自由。 (C) 工作機會。 (D) 行業獨占。 (五) 如依老師引述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、554號等解釋,及其相關文件之解說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 婚姻與家庭為受憲法明文保障之權利及制度。 (B) 未允許相同性別之二人結婚,違反平等原則。 (C) 婚姻自由包含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。 (D) 性行為自由包含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之自主決定。 (六) 因欠稅而被管收,或因護照過期而被收容,主要是限制何種人權? (A) 人身自由。 (B) 居住、遷徙自由。 (C) 工作權。 (D) 隱私權。 (七) 關於言論自由及其限制,與妨礙名譽等罪刑,依引述「法律吧—國王的新衣」之解說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 言論自由和名譽權都是憲法保障的人權。 (B) 能證明所說的都是事實,或已善盡查證義務的人,並不處罰。 (C) 對於可受公眾評論的事情,即使明知不實或未詳查,也不予處罰。 (D) 如果隨便亂罵人,除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以外,還必須負擔民事責任。 (八) 關於法院以判決命人道歉,依您課堂中所學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(A) 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,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。 (B) 言論自由,僅保障積極之表意自由,不包括消極之不表意自由。 (C) 不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,無損人格。 (D) 言論自由和名譽權都是憲法明文保障之權利。 (九) 依課堂所述之各該大法官解釋之意旨,就新聞自由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 保障一般人及公司之新聞從事行為。 (B) 記者之跟追行為,並不一定要依法處罰。 (C) 受新聞自由保障者,僅限於提供健全民主程序者為限。 (D) 包括蒐集查證資訊之採訪行為,或後續之報導行為,均應受保障。 (十) 下列何者不是課堂所述之憲法第15、159條之工作權的保障範圍? (A) 勞動基本權。 (B) 職業自由。 (C) 工作機會。 (D) 行業獨占。 (十一) 依課堂所述之大法官解釋意旨及學者見解,國家規定計程車一定要領有執照,車體並漆成黃色,並不涉及下列何種限制? (A) 要不要工作的自由。 (B) 職業選擇之主觀限制。 (C) 職業選擇之客觀限制。 (D) 執行業務自由。 (十二) 政府決定,人民申辦或換發身分證時,應將身分證與健保卡、駕照等合而為一,並要按捺指紋、掃描虹膜等生物特徵。此可能涉及下列何種人權? (A) 平等原則。 (B) 人身自由。 (C) 職業自由。 (D) 隱私權。 (十三) 如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之意旨,及課堂引據立法院公報及其報導所述,就隱私權而言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 (A) 為憲法明文列舉保障之權利。 (B) 為保障私密資料之自主控制,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。 (C) 在公共場域中也可主張,不限於依社會通念認為合理者。 (D) 為維護社會安全而收集指紋、虹膜等個人生物特徵,並不違憲。 (十四) 如依課堂所學,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? (A) 性傾向為人力可以控制的差異。 (B) 名譽權並非憲法明文列舉保障之權利。 (C) 基於人性尊嚴及人格發展之完整,隱私權應予保障。 (D) 居住安寧與日照,是司法判決、判例所肯定的人權保障。
D、B、C、B、A、A、C、A、C、D、D、D、B、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