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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人道:何時要找律師呢?

這個問題很好,大致上可以分幾點來說~

律師不是只會打官司、上法院訴訟。舉凡寫遺囑、打契約、離婚協議或其他事情等代筆、見證或協商等,律師都可以做。

所以,對於租賃、買賣或其他民事契約,或遺產分割等家事事件,弄不清楚時,最好是就近洽詢當地律師。

又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時,不論其罪刑之輕重,或故意、過失與否,多多少少會因為一時半刻的錯誤,或問答失慮(講太多、說錯話等),被罰上一筆錢,甚至被關。

例如:車禍中有人受傷,到底警察問發生事故過程並製作筆錄時,你有沒有想清楚再講?或例如:跟人起衝突時,有沒有真的出手打人、出口罵人?或其他可能的事發經過?再例如:不小心被當人頭帳戶而被警示時,有沒有證據可佐證?這些時候,多半還是傻傻地就去檢警調報到嗎?不好吧?

所以,請注意有可能會被起訴、被關的事實及罪名,萬請於第一時間,就要委託律師陪偵、辯護,或介入調解、和解(告訴乃論的,尤其如此)。

至於警局或偵查庭外常見,那種沒有找律師的被告,其實都很危險。因為你面對的是,一心想要移送你、起訴你或讓你有罪的人。

這時候如果沒有帶著律師當打手幫忙,或事前諮詢律師之專業意見,輕易相信那種司法黃牛(尤其是「非律師」,這種沒有律師資格,卻說得天花亂墜的),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。不然讓他陪你進去開偵查庭等,司法黃牛一定不敢、推卸(咦?不是講跟某某人很熟嗎? XD )。

更好的是,在被警察抓住時,就學美國,律師沒來前,一概拒絕偵訊。也不要懼怕睡在某些地方,現在設備都很好啦!而且,三更半夜押錯人,他們更麻煩。

此外,有些民事案件或家事事件,往往牽涉百萬甚至千萬的訴訟標的,也就是房屋、土地等身家財產或遺產,都有可能蒙受因一時的不當言詞,而失去的可能,還不知道找律師?還嫌律師費很貴?

先問問自己:聽得懂所謂的「請求權基礎為何?」、「為此請求或抗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?」、「有哪些證據?」、「金額怎麼算的?」等等用語嗎?還是說,每次的法院命補正,都要花上時間去排什麼免費法律諮詢,或上網問人而等解答嗎?

時間就是金錢,一旦委請律師,從訴訟前之協商、和解,或寄發存證信函、聲請調解,或起訴提告,甚至最終強制執行等,只要議妥每階段的計費方式,律師都會照料有佳,不用太過煩憂(至少就省卻請假去開庭的麻煩啦! ^_^ )。

或者,你很多債務要協商、更生或清償,或被求償高額賠償或違約金,甚至是追不回某些借貸出去的金錢時,與其把事情擺著幾個月或幾年,甚至是數十年,導致在權益上睡著的「時效消滅」,也就是時間過了就沒辦法有效處理,不如在發生糾紛或困難時,盡快找律師協助解決問題。

上開事情,就跟有病要看醫生一樣。律師要錢,但律師是幫忙的,把法律問題這個病治好。這比起對造讓你虧的,不值得嗎?專業有價,切記。

最後,一個好律師,他不應該只是順著當事人的意思做,一直替人想方法脫罪或脫免責任,或擔保勝率多少、能拿到什麼樣的好處或結果...等講好聽的話,而是直指核心,告訴你皆下來事情可能會怎麼發展,也就是像修車師傅般,直接說車子哪邊壞掉要修,幫忙找到可能遭遇的挑戰。

所以,想清楚、挑戰弱點而找出強項的律師,才是好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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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冠華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